[摘要]福州銀行保安公司認為需要給當今的快遞小哥一些保障:目前,我國外賣員、網約車司機等“網約工”群體已達數千萬。由于此類新業態的勞動關系較為特殊,導致該群體難以獲得工傷保險的制度保障。
福州銀行保安公司認為需要給當今的快遞小哥一些保障:目前,我國外賣員、網約車司機等“網約工”群體已達數千萬。由于此類新業態的勞動關系較為特殊,導致該群體難以獲得工傷保險的制度保障。人社部表示,將適時啟動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的再次修訂工作,把外賣員、網約車司機、快遞員等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中。
諸如外賣、快遞、網約車等新業態,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活力,還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。可與此同時,新業態往往以臨時工、勞務派遣等靈活就業為主,導致勞動保障方面存在從業人員工傷保障缺失等問題。顯然,基于維護從業者的合法權益、促進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的角度,為勞動者提供更多制度關懷和保障,乃是應有之義。
與傳統行業的用工方式不同,部分新業態企業的勞動關系比較復雜。比如外賣小哥、網約車司機等流動性大、臨時性強,沒有固定的勞動場所和上下班時間,其中很多人并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,所以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時,如何認定工傷就存在爭議。
同時,新業態的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情況較差,很多平臺并未給從業者繳納工傷保險,工傷保障缺位。發生意外事故后,相應的治療報銷、傷殘賠償等問題也就隨之懸置,常出現平臺“撂挑子”,以不存在雇傭關系為由拒絕承擔責任,進而糾紛不斷。
為解決新業態職工未及時全面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問題,首先要對新業態企業的勞動關系予以確認,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,明確外賣小哥、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群體也屬于被保障之列。從而在法律上解決勞動關系的爭議,為外賣小哥、網約車司機等托底,保障其享受應有的工傷保險制度保障。其次,也要督促新業態企業遵守勞動法規,給外賣小哥、網約車司機等繳納工傷保險費,以補上這個缺口,打造更人性化的用工環境。